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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租稅協議,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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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9-20 12:35
標題:
兩岸租稅協議,不溯及既往
2013/09/20 12:31 《大陸經濟》兩岸租稅協議,不溯及既往
【時報-台北電】針對兩岸簽署租稅協議後,台商對兩岸將進行稅務「資訊交換」感到憂慮,財政部政務次長
許虞哲昨(19)日透露,未來,兩岸相關單位在資訊交換上有嚴格限制,即政府不會主動提供,也不會溯及
既往。
隨著兩岸經濟關係密切,為防止納稅義務人避稅及逃稅,專家表示,這有賴簽訂租稅協議並且於內容中
加入「資訊交換」條款。
繼昨日兩岸同步釋出訊息,租稅協議很快即將簽署之後,台商也對後續相關問題,表達高度關切。
昨天舉行的海基會台商秋節聯誼座談上,許虞哲進行相關演說,特別就此說明。
針對台商憂心的資訊過度曝光問題,許虞哲提出幾點原則,即政府不會主動與對方交換資訊;請求資訊
交換必須陳述懷疑逃漏稅的具體情節與相關事實;不可用於包括刑事調查在內的目的不明用途;且限於調閱
協議生效後年度的資訊,不能溯及既往。
過去,因台灣課稅期間為五到七年,在大陸若被認定是逃漏稅,追徵是無限期,使得台商過去對租稅協
議存有極高疑慮。根據許虞哲說法,目前兩岸已達共識,將採不溯及既往處理。
他強調,兩岸簽署租稅協議後,台商就享有各類所得稅減免的減免,包括營業利潤、海運及空運收入、
投資所得、財產所得、個人勞務所得與移轉訂價相對應調整等。
目前台灣雖然已與25個國家簽署租稅協議,但比起鄰近國家進度仍遠遠落後,例如大陸有98個租稅協議
(包含香港)、南韓有80個、新加坡有71個、其中最少的是菲律賓,但也有37個。
尤其,大陸租稅協定締約國包含很多台商間接投資所經過的第三地區,例如巴哈馬、百慕達、英屬維京
群島、開曼群島等,對台商來說,課稅資訊已被列入交換範圍卻未相對享有租稅協議所提供的減免稅利益,
反利於不利地位。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謝璦竹/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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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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