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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利息補貼放寬 申請人2個月內可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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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9-12 20:28
標題:
房貸利息補貼放寬 申請人2個月內可變更
房貸利息補貼放寬 申請人2個月內可變更
2013年09月12日20:14
【郭寶懃/台北報導】民眾向內政部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有關申請人與抵押人要同一人的申請限制,內政部決定放寬為申請人接到查核後,只要在2個月內更名,仍可申請補助,加上未來政府會每3年針對已申請補助者進行查核,如果民眾經濟改善,將停止補貼。
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組長王安強表示,民眾在接到定期查核通知後2個月,可向地方主管機關辦理更名與向承貸金融機構補正文件,若經地方主管機關與承貸金融機構審查符合規定,就可以繼續領取利息補貼到限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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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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