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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李宗瑞判18年半 被害人律師批:很失望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9-3 13:16
標題: 李宗瑞判18年半 被害人律師批:很失望
李宗瑞判18年半 被害人律師批:很失望
2013年09月03日13:08
【丁牧群/台北報導】淫魔富少李宗瑞被依9個乘機性交罪合併判刑18年6月,但檢方另起訴李的11個強制性交罪嫌,全部獲判無罪。對此,1名被害女子的律師賴芳玉痛批台北地院合議庭「不論量刑、適用法條,都作出對李宗瑞最有利認定,令人失望。」
賴芳玉表示,並非一定要李宗瑞被重判才甘願,重點是今天的判決沒有正確告訴民眾「李宗瑞犯了什麼罪、對被害人傷害多深、法律應如何處罰」。
賴芳玉指出,因依據檢方調查事證,多名被害人遭李性侵時,「明確表達不願意並抗拒」,但法官竟認定不算強制性交,只構成乘機性交,而乘機性交的刑度是3年到10年有期徒刑,李宗瑞是累犯,但李宗瑞雖被判9個乘機性交罪,但其中最重僅判4年半,「完全看不出累犯應加重刑期」,她認為這都判決可議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