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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李宗瑞稱一夜情是夜店文化 檢求刑266年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9-2 21:05
標題: 李宗瑞稱一夜情是夜店文化 檢求刑266年
李宗瑞稱一夜情是夜店文化 檢求刑266年
2013年09月02日20:56
【劉志原╱台北報導】淫魔富少李宗瑞迷姦偷拍案明上午宣判,檢察官指出,被告性侵犯行明確,卻辯稱是一夜情,還說這就是台灣的夜店文化,顯見毫無悔意,一罪一罰,原本對他求刑209年,日前辯結時,改加重求償266年半,但依法最重僅能判合併執行30年。
對於遭控性侵,李辯稱:「我們是一夜情,這是台灣的夜店文化,我和這些女生都是在夜店認識,大家有意思,就一起出去,玩一玩就上床。」至於影片中遭性侵的女子,在床上一動也不動,李宗瑞說:「那是後來她們累了,就睡著了,但睡前就同意跟我回家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