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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消基會:不實廣告,最高可罰2500萬元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8-28 08:54
標題: 消基會:不實廣告,最高可罰2500萬元
2013/08/28 08:52   《社會》消基會:不實廣告,最高可罰2500萬元

【時報-台北電】達人麵包店昨天恢復營業並受理民眾退費,消基會質疑,政府僅用食品衛生管理法輕罰18萬
元,商機這麼大的業者怎麼會怕?呼籲政府要徹查藝人小S推薦的連帶法律責任。
  小S昨透過經紀人說「會配合相關調查」。多數網友也對她持正面態度,認為「雖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代
言涉及賠償,那由法院處理,至少她敢出來道歉,我很佩服。」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表示,小S多次在公開場合替達人站台,針對這類名人代言薦證,政府相關
單位要徹查小S所應負的法律連帶責任並求償,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了事。

  達人認為北市府出手太重,謝天仁強調:「打小鳥用一般彈弓就好,這麼嚴重的高獲利案件,當然
要用大炮打。」他甚至認為,政府捨公平交易法對不實廣告最高可罰2500萬元的法律不用,僅用食品衛生管
理法輕罰18萬,商機大的業者根本罰不怕。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指現有《食品衛生管理法》和《公平法》均有規範廣告不實,分別罰4萬至20萬元及
5萬至2500萬元,今年4月已開會確立食品廣告不實案件均由衛生單位主管,達人應由衛福部一條鞭處理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長蔡淑貞則表示,達人廣告不實,台北市衛生局得援引《食管法
》、《消保法》等法條開罰,公平交易委員會也能依調查的具體事證裁罰。
  謝天仁並指出,北市府會協助消費者提團體訴訟,但很多受害者根本找不到發票,建議政府早日讓「消
費者保護基金草案」法制化,未來即可透過法務部或消保團體,徵得業者的不義之財成為基金來源,用以補
償消費者。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潘杏惠、邱俐穎、游鎮槐、張佩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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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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