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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薄熙來當庭認二錯 但否認貪污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8-24 17:56
標題: 薄熙來當庭認二錯 但否認貪污
薄熙來當庭認二錯 但否認貪污
2013年08月24日15:58   
【綜合報導】中國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及濫用職權案,法庭今天(24日)傳召曾擔任大連市城鄉規劃土地局局長的王正剛接受辯方律師盤問。王正剛指稱,曾為工程款項與薄於2002年會面兩次,與薄妻谷開來則在瀋陽友誼賓館家中見過一次。王正剛否認辯方律師指出,第二次與薄會面時提議500萬元(人民幣‧下同)留作自己用,而給他100萬元的說法;但承認該筆工程款項以諮詢形式支付,而處理的細節主要向谷開來報告,後來由主任趙東平處理。

王正剛承認,他確曾說過當時薄熙來兒子薄瓜瓜在國外學習,讓谷開來把錢留作家用,當時更在薄的面前打電話給谷開來,談及某單位一筆涉及500萬元的工程費用,谷在電話中表示已知悉事件。

對於王正剛指稱將500萬元人民幣工程轉作為薄家的家用,薄熙來的辦護律師批評王的供詞前後矛盾、不一致,並聲稱薄熙來絕無貪佔公款之意。辯護律師透露,薄熙來承認在這個問題上犯了兩個錯誤:一是他同意王正剛與谷開來商量,「開了口子」;二是他作為領導,沒有追查下去,但這都只是過失,並不等於貪污行為。

控方接著出示另一證人、大連市城鄉規劃土地局規劃處副處長的供詞,承認曾接獲前處長王正剛的指示,負責單位改造工程的施工管理。又出示承接工程的前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司總經理的證供,已於2001年底驗收完工。

根據大連市市長李萬才去年的供詞證明,王正剛曾向他匯報工程。薄熙來於2001年1月上調遼寧省省長,調走後王正剛有天向他匯報,薄熙來出任市委書記時交給他一個上級單位涉密場所的工程任務,只有他和薄知道具體情況,工程馬上就要動工,既然是涉密場所的工程,他保證做好保密工作。

谷開來在供詞中承認,薄熙來出任遼寧省長期間,指派王正剛去找她談,她引述薄當時的說話:「你的律師事務所不是關了嗎,你不是老埋怨我嗎?王正剛可以幫幫你的忙,給你一筆錢,數額挺大的。」律師事務所趙姓主任作證,曾透過王正剛保管人民幣500萬元賄款。

薄熙來的書面供詞提到,2002年王正剛到瀋陽辦公室交代工程已完結,領導撥來500萬元,建議把這筆錢補貼給正在國外讀書和陪讀的谷開來母子,薄熙來稱已拒絕,但同意他找谷開來商量,後來此筆款項匯入了谷開來律師所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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