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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派出所內收賄 警副所長包庇賭場判7年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8-23 18:46
標題: 派出所內收賄 警副所長包庇賭場判7年
派出所內收賄 警副所長包庇賭場判7年
2013年08月23日18:44
【蔣永佑/台北報導】北市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前副所長魏國欽,涉收賭場業者張尊卿賄賂,以每月5萬5千元包庇張男在轄區內開賭場,且囂張地在派出所內收賄,並接受張男招待前往萬華阿公店喝花酒。
檢調經監控長達半年,去年12月,趁著鄭姓白手套交付賄款時,當場人贓俱獲,直接衝進派出所抓人;魏國欽見檢方鐵證如山,曾痛哭認錯說:「請原諒我!」他事後遭免職,今年2月被士林地檢署依貪污、賭博罪嫌起訴,檢察官痛斥他:「行徑囂張,有辱官箴!」求處15年重刑。
由於魏國欽事後坦承收賄3次及喝花酒,不法所得合計18萬1千元,因他已自動繳回犯罪所得並深表悔悟,士林地院今依違背職務收賄及收受不正利益罪,判他7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魏男事後已遭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