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18歲以下 禁打雷射割雙眼皮
[打印本頁]
作者:
ivan28019
時間:
2013-8-20 10:49
標題:
18歲以下 禁打雷射割雙眼皮
作者: 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8月20日 上午4:03
網路、公共場所醫美廣告林立,衛生福利部將禁止十八歲以下青少年接受侵入性美容醫學,十八歲至廿歲者,則需監護人到醫療院所說明後,才可整形或打雷射。
衛福部昨天下午邀集整形外科與皮膚科醫學會等專家討論。衛福部醫事司長李偉強說,會中達成共識,要求醫師不可替十八歲以下青少年做侵入性醫美處置,包括要動刀的隆乳、隆鼻、抽脂,以及打玻尿酸、肉毒桿菌素,甚至打脈衝光、雷射等光電類處置都不行。
由於民法規定廿歲為成年人,有身體自主權,廿歲以上者不在此限。但十八歲到廿歲者若想接受醫美處置,必須由監護人陪同到醫療院所說明理由,不能只提供監護人的簽名同意書。
對十八歲到廿歲的人有條件開放整型,李偉強說,與會專家考量到十八歲發育已臻成熟,接受侵入性手術影響不大。
但如果青少年有狐臭或青春痘怎麼辦?李偉強說,治狐臭的頂漿腺刮除手術,或治青春痘的果酸換膚等情況,屬於醫療上的需求,只要醫師評估患者的確有需要,並沒有治療的年齡限制。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18%E6%AD%B2%E4%BB%A5%E4%B8%8B-%E7%A6%81%E6%89%93%E9%9B%B7%E5%B0%84%E5%89%B2%E9%9B%99%E7%9C%BC%E7%9A%AE-200300593.html
歡迎光臨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https://apk.tw/)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