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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合宜宅交屋前購第2屋 將失承購資格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8-7 12:06
標題: 合宜宅交屋前購第2屋 將失承購資格
合宜宅交屋前購第2屋 將失承購資格
2013年08月07日12:02   
【吳苡辰/台北報導】近期營建署興建2座合宜宅,浮洲與A7合宜宅每坪均價分別僅19.5與15萬元,僅約當地行情2/3,因此限定承購者家庭年收入須低於一定平均值,且名下不得有房。

合宜住宅政策是為幫助預算有限者能買得起房,因此限制名下無房者才可承購,營建署國民住宅組提醒,承購者即便簽約後仍不得購入第2屋,直至交屋前都必須保持名下無屋,才符合規定,否則將失去承購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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