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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問題保險業者退場,金管會將訂日出條款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8-7 09:20
標題: 問題保險業者退場,金管會將訂日出條款
2013/08/07 07:45   《金融》問題保險業者退場,金管會將訂日出條款

【時報記者陳奕先台北報導】金管會表示,針對「保單不全賠」制度,由於對市場影響較大,將與「問題保
險公司退場」必須一起配套實施,並對問題保險公司退場訂出日出條款,讓問題保險公司有時間可以調整體
質,若日後保險公司再出問題,保單也將適用不全賠機制。
  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表示,問題保險公司的退場,為推動保單不全賠機制相當重要的配套措施,藉由問題
保險公司退場機制的實施,可提醒保險公司當RBC(資本適足率)不足規定時,立即做出應變,並且同時保障保
戶權益,即便未來保戶權益遭到打折時,影響也不會過大。

  對於問題保險公司的退場機制,王儷玲表示,參考美國監理制度,對於體質欠佳的保險公司,保險業RBC不
足70%就會遭到接管。而台灣將考慮以分級的方式對實施監管或接管。例如金管會可能對RBC不足100%的保險
業者先行監管、RBC不足50%的業者實施接管。
  王儷玲表示,目前推動問題保險公司退場機制,最大的問題仍是保險公司缺口過大,因此,貿然推動保單
不全賠機制,對保戶權益將造成重大的影響,所以金管會也研擬訂定一段時間的緩衝期,就是設立日出條款
,可能訂定1~2年的緩衝期間,讓問題保險公司有時間可以調整體質。
  金管會指出,「保單不全賠」與「問題保險公司退場」將一起配套實施,惟對市場影響重大,因此,金管
會對於目前監管、接管的門檻及日出時間等都尚未確定,將多開幾次會後再行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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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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