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容】谷歌為何不像其他的電子產品製造商一樣選擇在中國進行Moto X組裝而是選擇美國本土,必然會有其理由。當然,谷歌對市場會有所考慮,但是Foss Patents知識產權專家弗洛里安-穆勒在這裡給出了他有趣的見解:
在2011年蘋果與S3 Graphics移動設備專利糾紛中,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簡稱ITC)明確了製造界限。如果說進口的產品侵犯有效知識產權,而不是在進口商進口之後才發生的侵權行為,那麼ITC可以禁止進口違反了專利權的產品設備。對於Moto X而言,多個組件將以非組裝的形式發往美國,那麼這就可能是谷歌為了確保Android軟件僅僅在美國安裝而不是在進口前安裝。
如果說將來Moto X引發了侵權之爭,大家就能找出更多關於此設備的製造產業鏈。現在,谷歌的立場是明確的:它認為,Moto X在美國實行最後組裝能夠將其置於ITC排除令的範圍之外。如果谷歌的戰略是正確的話,那麼一旦發生侵權行為,專利權所有人只能通過向美國聯邦法院(或外國司法管轄區)起訴來維護自身的權利。那麼看看三星和蘋果之爭,大家就會明白這是一個多麼困難和費時的過程。
這是弗洛里安提供的一些關於Moto X在美國組裝的真正原因的背景:
難怪微軟一直努力搭上Android成功列車的順風車,原因在於那些Android設備製造製造商和和銷售商們需要支付其專利授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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