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兒童身心健全發展,觀看合適的電視節目也是兒童通訊傳播權益之一!為了鼓勵兒童電視節目製播業者提升節目品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託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舉辦「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推廣「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上半年度評選結果今天出爐! 
「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每半年進行一次評選,主要針對新播出或持續播出超過一季、一季以上的兒童節目,由專家學者、老師、家長、非營利機構工作者擔任評審,評選出適合12歲以下兒童觀賞的兒童節目,而且標章以2-6歲、7-9歲、10-12歲及7-12歲為年齡分層來給予標章,NCC參事黃金益表示,希望家長能依標章為孩子挑選適合的節目,他說今年有13家電視台、45個節目入選,製播優質節目的成長率高達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