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拒繳保護費攤商遭潑糞 [打印本頁]

作者: s2451069    時間: 2013-7-9 01:08
標題: 拒繳保護費攤商遭潑糞
作者: 李啟聰 | 臺灣時報 – 2013年7月9日 上午1:01

 〔記者廖國雄高雄報導〕今年四月三日,君毅正群社區發生一起攤商與當地住戶的糾紛案件,攤商召集人曾建興昨向本報投訴「五、六名『兄弟』向他勒索保護費不成,竟對其所設攤位潑糞、潑油漆,經向警方報案迄今已有三個多月,竟無下文!」對此,警方表示,所有程序都依行事訴訟法傳喚關係人、嫌犯等人,會儘速釐清相關案情。
 據了解,曾建興透過長青發展協會向社區管委會申請於君毅正勤社區藍球場舉辦「幸福長青眷村夜市特展」活動,並繳交五萬元供長青發展協會發放消費券給社區老人;四月三日活動當天,一名綽號「壯丁」、以及張姓人士等五、六人以曾建興沒有事先告知要舉辦活動為由,當場索求「保護費」,曾則認為已有獲准辦理活動的相關公文,因此未予理會,致遭「壯丁」一夥人從樓上潑糞、潑油漆。警方刻正依口卡傳喚涉案嫌疑人,針對是否恐嚇勒索等事進行偵辦中。
 曾建興說,事發後因深感「受到恐嚇」,遂立即向轄區派出所報案,派出所於九天後將該案移送前鎮警分局偵查隊偵辦,期間竟有警員要求攤販簽立「不提告申請書」,且事發當時一名王姓警員搜證拍照六張相片,但結果警方只拿出兩張相片列冊在案。
 曾建興強調,君毅正群社區的監視錄影業務委由聯達科技公司辦理,經詢問聯達錄影資訊與相關業務後,得知影像保留期限為一個月時間,但警方卻未向聯達調閱影像資料,致錯過相關證據。
 對此,市警局前鎮轄區蔡姓督察則否認有所謂「不提告申請書」情事,至於相片及影像證據,需視案情需要,他尊重承辦員警的處理方式與程序。
 曾建興指出,舉辦該活動共計損失數十萬元,且投資的相關設施還在君毅正勤社區裡,希望警方加速偵辦,還他一個公道。

來源:YAOO新聞




歡迎光臨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https://apk.tw/)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