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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70坪廟地千萬補償金 「土地公」才能領 [打印本頁]

作者: 楊曜叡    時間: 2013-7-5 21:29
標題: 70坪廟地千萬補償金 「土地公」才能領
新北市政府在汐一間土地公廟旁的七十坪土地,廟方抗議未拿到徵收的補償金一止動工興建新社后橋,解決當地交通問題,規劃期間徵收千萬元,新北市府說,因這塊土地登記在「福德爺」名下,只能由土地公親自出面領取千萬元徵收費。

新北市這間德明宮神明桌上擺了好多土地公,已經有67年的歷史了,香火一向鼎盛,但現在他們卻有個煩惱,廟的側面牆上掛了好多抗議的白布條,因為土地要被政府徵收蓋新橋,卻領不到補償金。德明宮主委黃國泰:「這邊要蓋一座新橋,昨天已經來動工了。」

從高點來看,政府預定新橋要從紅線地方經過,如此一來,土地公廟的紅色鐵皮部分,本體建築物的一角都要拆除。總共70坪的土地,政府收回使用,但土地名字登記在神明福德爺名下,讓他們完全領不到補償費。德明宮主委黃國泰:「領錢要福德簽名怎麼辦?福德有辦法簽名嗎?這真的很離譜。」

主委覺得不可思議,要繳稅的時候就能讓人幫神明代繳,但要拿錢的時候卻要土地公本人出來拿。新北市政府徵收科科長王耀聰:「就是說這土地真正是德明宮在使用的,民政局會發一個,如果符合會發一個主體證明(就能代領)。」

改口說是一場誤會,廟方一定拿得到補償金,只是全台灣有超過四千筆的土地是用福德正神或是天上聖母之類的神明來做登記,公價市值超過300億,如果不訂個法則,恐怕要神明領錢或過戶的事情只會層出不窮。

來源: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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