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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4戶要拆?江揆:按內政部決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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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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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13-7-3 22:33
標題:
大埔4戶要拆?江揆:按內政部決議執行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
苗栗大埔4戶究竟要不要拆?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中午與媒體餐敘時表示,行政院基本上是請苗栗縣政府按內政部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通過的決議去做。 依據內政部都委會的決議,大埔4戶必須拆遷。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昨天指出,吳敦義先前承諾保留大埔地區原建物,是原建物必須符合交通、公共安全、公平性及都市計畫合理性等原則;但經苗栗縣都委會及內政部都委會邀集專家學者開會後,認為大埔4戶並不符合上述原則,苗栗縣政府才會行文要求拆遷;對於大埔的陳情,行政院會轉請苗栗縣政府研議處理。 媒體詢問當初吳敦義擔任行政院長協調時沒提到須符合交通、公共安全等四項前提,江揆表示,「文字結論沒寫這麼細」,但當天吳敦義講的話是有昨天鄭麗文講的意思在內,「至少吳副總統他自己的意思是這樣,這點我們有問過他(吳副總統)」。 江揆說,大埔居民對吳副總統的質疑,吳副總統辦公室有回應,行政院這邊就是希望苗栗縣政府按內政部都委會決議執行,也希望他們妥善處理,畢竟這事件也抗爭這麼久了。 至於會不會請苗栗縣政府待法院判決結果出來後再拆?江揆表示,決議沒寫這麼清楚,通常實務經驗上會衡量一下,看要不要等法院判決出來後再做。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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