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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服貿加持 台營造商機逾10兆 [打印本頁]

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6-24 11:40
標題: 服貿加持 台營造商機逾10兆
作者: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24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兩岸服貿協議簽署中,以營造業開放隱含大陸十二五計畫商機在內約新台幣10餘兆元規模最龐大。營建署副署長童健飛表示,大陸對我營造業西進承攬大陸公建工程,給予我超WTO待遇,我爭取到進入大陸市場工程條件,遠優於我對陸資的開放。

經濟部次長卓士昭也說,在承諾表中,大陸明確承諾,台灣營建業可聘請技師、建築師等有經驗專業技術人員前往大陸,而不論甲級、乙級、丙級營造在台工程實績,大陸一律予以承認,在資質(資格)方面獲重大突破。

大陸政府採購大餅令各國垂涎,一年估計至少人民幣5,000億元(約相當新台幣2兆4千億元),不過大陸公共工程大餅約是政府採購的7倍,相當新台幣10餘兆。

陸方同意開放我營造業參與公建投標,對業者搶占「十二五」公共工程商機有相當大助益。目前大陸公共工程並未納入政府採購範圍,對外資投資多所限制。

官員說,大陸過去雖未禁止台資營造業承攬大陸工程,但對資質(甲級、乙級、丙級)條件,及工程實績認定相當嚴苛,台資企業無法申請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承攬大陸工程,僅能承攬台資企業在大陸開發不動產業務。

這次協議結果,我方僅同意陸資參股比例不超過12%,以合資方,且不得具控制力。童健飛說,未來提出參股投資審查,經濟部會要求陸資持股不得超過單一最大股東,也不能引進陸勞,這些均依據營造公會業者要求,僅開一小扇門。

童健飛說,我國開的門很小,但大陸給我營造業的條件甚寬,排除WTO對陸資的四項承諾,包括一、全部外人投資或贈與之工程;二、依國際貸款條件之工程; 三、外資股權占一半以上之合資工程;四、經營困難經省級政府批准後中外合資之工程。

這次我方爭取營造業登陸的條件相當優厚,不僅超WTO,部分甚至超香港CEPA。卓士昭說,大陸允許台灣設立的建築業可聘用台灣專業技術人員作企業經理,但須具有相的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也可聘用台灣營造專業人員作為工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

卓士昭表示,陸方對我方承諾項目,專業服務項下,陸方同意建設工程設計企業,個人在台灣和大陸的業績,可共同作為評定依據,可以說我營造業者在台灣的實績,陸方都願意承認,資質條件獲得不小突破。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文本週四(27日)行政院會將火速通過,即時送立法院備查,立法院長王金平今(24)日將舉行朝野協商決定處理方式及時間,朝野黨團有志一同決定實質審查,服務貿易協議年底能否生效充滿變數。

服貿協議文本內容週四將在行政院會通過,迅速送立法院備查,台聯及民進黨將提案主張,兩岸服貿協議應從備查改為實質審查,台聯甚至要求提前八月臨時二會處理,以阻擋核四公投案過關。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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