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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這款人民保母!51萬遭竊 女控警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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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0223
時間:
2013-6-24 00:55
標題:
這款人民保母!51萬遭竊 女控警擺爛
本帖最後由 Kevin0223 於 2013-6-24 00:55 編輯
這樣的人民保母,要人怎麼安心!今年2月,新北市汐止一名吳小姐發現哥哥房間遭竊,到場處理的楊姓員警,竟只以手機拍了3張照就離開,兩天後才製作被害人筆錄,請鑑識人員採集指紋,但指紋已經不完整,無法比對,吳小姐認為警方辦案進度緩慢,自己扮柯南揪賊,正當她要請議員幫忙開破案記者會的前一天,警方半路攔截,說人抓到了,搶先破案。
穿著橘色外套的男子,到汐止的社區裡偷了51萬元,從容地走出被害人社區大門口,之後再騎著摩托車離開,這些被列為證據的監視器畫面,通通都是被害人自己調閱來的。
遭竊民眾吳小姐:「我花了3天,3天就可以找到了,而且我還可以把它製成檔案變成影片。」
吳小姐說,過了4個月,警方才終於宣告破案,時間點巧合的落在吳小姐找市議員開記者會前夕。遭竊民眾吳小姐:「很多次都是我去跟蹤他們,其實我非常、非常的害怕,因為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去跟蹤一個竊賊。」
今年2月1日,吳小姐發現哥哥房內的51萬遭竊報警,到場處理的楊姓員警,只用手機拍了3張照片就離開,兩天後,警方才請回國的哥哥到派出所作筆錄,並請鑑識人員採集指紋,但疑似因為時間拖太久,無法比對。
按照正常程序,這些動作就算不是屋主報案,應該都該在接到報案電話後,就得馬上通知偵查隊立刻做鑑識,再補上當事人筆錄。汐止分局副分局長孫成儒:「我們這個員警確實有疏失,相關的行政責任,我們也會給他懲處。」
這句道歉聽在吳小姐眼中無濟於事,家裡被偷的51萬元,已經通通被竊賊花光光,一毛也拿不回來,一樣挽不回的,是人民保母的形象。
本人不太發帖,但是這篇一定要發,只是因為心有所感
上次在三重堤防外
車窗被砸 裡面的東西被偷得一乾二淨
還好貴重的只有行車紀錄器 約4000多
其他轉接頭 電源線 CD片也拿...(真無聊..)
報警 這警方的態度就是如此
一副我給他增加麻煩的樣子
現在車子已經還原了
裡面已經不擺任何東西了
但是一想到那副嘴臉
我真想把我繳的稅 全部拿回來
賊頭 我會想辦法讓你吃到苦頭的
咱們各憑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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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b10sb1
時間:
2013-6-24 03:31
本帖最後由 sb10sb1 於 2013-6-24 03:43 編輯
現今警察通常是大事欲化小……小事欲化無!
吃案情形屢見不鮮……這叫人民保姆??
我也曾遇到電話詐騙集團……好不容易把車手拐出來了~
跑去報案卻是愛理不理的……等到他們慢吞吞的去約定地點~車手早就跑了……靠~玩龜兔賽跑嗎?
我在派出所報案時……有位老員警竟然跟我說:
別理他們就好……是的~聽起來似乎是正確的……
但是各位想想~這句話由“人民保姆”的口中說出來……
您覺得恰當嗎?這樣的心態……無怪乎破案率年年下滑
治安敗壞……乾脆警察這個單位撤除算了~要它何用?
另外有幾句話我很想問問鄉下的警察們……
為何你們在取締交通違規時……非得躲躲藏藏的……甚至還拿一看就知道價格好幾萬的單眼相機~以及配備約十幾萬左右的廣角鏡頭……躲在死角偷拍??要不要直接轉職為攝影師啊?亦或是將警車停在路邊小巷口死角……只留一支測速器探出頭~然後人在車上聊天打屁~守侏待兔??你們是童話故事的老農夫?亦或是小弟在快速道路遵守速限行駛……忽然一輛警車從旁呼嘯而過??哇~靠!電影TAXI(終極殺陣)系列還是玩命關頭看太多了是吧~?亦或是下了班喝酒,打牌,疊磚塊(麻將)賭博樣樣來~上了班卻在取締他自己做過的事??總而言之……自己不守法卻要別人守法~這不是很奇怪的事嗎??
作者:
allen0a
時間:
2013-6-24 09:12
Kevin兄,
你也太天真了吧,
這等小事警察會鳥你
警察局是要算破案率的
受理案件愈多破案率愈低~~
台灣警察形象很差,不然也不會被稱作"賊頭"~~~~~
作者:
pig5
時間:
2013-6-25 18:38
現在的警察本來就是喜歡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
有些更誇張為了減少案件綠小東西還會自己掏錢給你
作者:
臥雲
時間:
2013-6-29 15:59
有壞的,其實也有好的哦,台灣的條子,比起國外的條子
個人覺得,算好多了,因為新聞大多以『人咬狗才報,狗咬人少報』
所以囉!我們都覺得台灣多爛、多‥‥。
在國外,如果真的有遇到,他們的警察權真的很大
只要達到合理的處置,動不動就將您的手扣有後面,
更甚者,還被壓制在地面。
大陸更誇張,用一些想像不到的方式,對待有宗教信仰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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