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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限制藝人代言酒 余天斥矯枉過正 [打印本頁]

作者: nono37    時間: 2013-6-20 10:34
標題: 限制藝人代言酒 余天斥矯枉過正
...作者: 記者闕志儒╱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6月20日 上午3:17.
....酒駕肇事熱議,台南市議員王定宇日前上三立「新台灣加油」談飲酒文化,他認為藝人代言酒類對青少年是壞示範,「明星要有正面示範效果,酒駕肇事頻傳,盼文化部在藝人代言酒類方面有所規範」,對此前立委、藝人余天昨在民視「三星報囍」說:「別把責任推給藝人,這太矯枉過正。」


王定宇認為,政府處理酒駕議題要有前段規範,再搭配法律執行雙管齊下,明星代言酒類會讓青少年誤認喝酒是好事,「飲酒文化、習慣是酒駕肇事發端之一,藝人在節目喝酒、代言酒類,恐誇大喝酒優點,應有所規範。」


余天認為要從制度面下手、勸導,「喝完酒,店家可提供代駕服務」,但余不認同「明星代言酒類是壞示範」,「喝酒本身沒問題,藝人有自由選擇代言的權利,應加強各種教育,強化避免酒駕認知,嚴禁代言難治本。」


余天29歲時曾酒駕肇事,險當「獨臂歌王」,他說:「當時左手靠在窗戶,喝了點酒,沒注意與前方來車靠太近,手肘關節全斷。」經13個小時手術才保住余的手,余後悔莫及並拿自身經驗要求兒子「要應酬就別開車」。


※ 提醒您:飲酒過量 有礙健康





來源:yahoo

作者: jour868868    時間: 2013-6-20 11:58
這應該跟誰代言無關
喝酒是喝酒精而不是喝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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