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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地主強挖既成道路 住民請檢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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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6-16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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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強挖既成道路 住民請檢仲裁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14日 上午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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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強挖既成道路 住民請檢仲裁
〔自由時報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太麻里鄉大王村太峰路一九八巷五戶住民,因出入既成道路權屬私人,地主逕自開挖公所舖設水泥路面後強制收回,住戶不滿走了五、六十年的回家路被封阻,昨前往台東地檢署訴請仲裁,怒斥鄉長程正俊置之不理;程正俊語帶無奈的表示,公所根本無力可施,只能從旁協商及伸援。
杵著拐杖緩步走進東檢,兩名行動不便的老婦人原本打算按鈴申告程正俊等公所人員瀆職,但因地屬私人,且有相關法律條文不明白,隨後由法警引領入室,交予專人細說分明及了解需求。「我的房子可以拆掉不住,但可憐的是行動不便的老鄰居,就連插翅也難飛」陪同老婦人前往的住戶洪榮崇說,地主態度強硬,不願價購也拒絕協商,還計畫在出入口興築鐵門封堵。
洪榮崇說,開挖當日,程正俊也曾到場,但並非勸阻地主,反而是說服他們不要阻擋怪手開挖。這條既成道路的水泥路面是在前鄉長陳進福任內,利用空軍編列的航機噪音補償金舖設,當初地主都不見動作,如今卻逕自破壞「公物」強制收回。
洪榮崇說,左鄰右舍走了四、五十年的進出道,一夕間被挖得柔腸寸斷,就連住家也被堆疊水泥殘塊圈圍,公所竟坐視不管,罔顧住民權益。
程正俊聞訊,除表示無奈外,並強調數度與地主協商讓售,但都未能達成共識,地權屬私人,公所根本使不上力,只能傾力伸援,協助居民透過法律途徑聲討代地通路權。東檢主任檢察官江孟芝表示,住屋並未提出告訴,已分列他字案,進一步了解有可疑,並轉知住戶可向台東地方法院請求代地通路權。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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