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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包裝果汁無原汁 應標示「無果蔬汁」 [打印本頁]

作者: nono37    時間: 2013-6-5 08:44
標題: 包裝果汁無原汁 應標示「無果蔬汁」
...作者: 邱俐穎、馮景青╱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邱俐穎、馮景青╱台北報導】

你喝的蔬果汁夠純嗎?市售包裝蔬果汁琳瑯滿目,但部分蔬果汁可能完全不含原汁。衛生署決定,未來未添原汁的市售蔬果汁,品名須標明「口味」、「風味」等字樣,外包裝正面更應寫明「無果蔬汁」,名稱、內容才名符其實,但手搖杯飲料不在新規定範圍內。

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吳希文解釋,手搖杯現場調製,消費者可了解蔬果汁為濃縮原汁或新鮮水果,若有問題可立即詢問業者。但包裝飲料只能從包裝得知原汁含量,因此特別訂定。

目前規定,含十%以上蔬果汁的包裝飲料,外包裝需標示原汁含有率,原汁含量未達十%者卻無明確規範。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近期預告「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進一步訂定市售包裝蔬果汁的標示細節。

吳希文表示,未來添加未達十%蔬果原汁包裝飲料,須在外包裝正面顯著標示「果蔬汁含量未達十%」,或直接標示原汁比率。未添加蔬果汁者,品名應標示口味、風味等字樣,若外包裝有蔬果圖示,更應標示「無果蔬汁」。

若以一種或數種蔬果名稱為品名者,蔬果汁含量應占整體蔬果汁一半以上;若品名含兩種以上蔬果名稱,應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品名若未揭露添加的所有蔬果原料,則應標示「綜合」字樣。

吳希文強調,新規定也一體適用國外進口商品,衛生署已通報世界貿易組織(WTO),給予各界兩個月意見陳述期。若順利,草案最快九月公告,另訂兩年緩衝期,於民國一○四年七月正式施行。規定上路後,若未依規定標示,除須限期回收改正,還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製造業者三萬至三百萬元罰鍰。

市售果汁第一品牌美粒果的太古可樂表示,果汁含量本來就該清楚標示讓消費者知道。果汁大廠統一、愛之味也表示,該公司所有果汁、蔬果汁都會依政府規定標示。

波蜜副總楊國禎表示,關於果蔬汁包裝飲料標示規定草案,飲料業者間早已討論一段時間,大部分都已在做。草案實施還有兩年緩衝時間,相信到時候業者都會按照法規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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