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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市3員警 為換情資 警放水還幫丟毒品 [打印本頁]

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6-4 13:46
標題: 北市3員警 為換情資 警放水還幫丟毒品
作者: 蕭博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4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警員吳冠霖、陳俊安,查獲男子張議聰涉嫌吸毒,卻在警備隊同事邱正榮關說下,以提供毒品情資為條件答應先放張一馬;兩人眼睜睜看著多人在張住處吸毒卻未查辦,還放任張將毒品丟入馬桶沖掉,吳甚至動手幫忙,台北地檢署昨依湮滅刑事證據罪起訴三名員警。

檢方指出,吳冠霖、陳俊安兩名員警前年四月接獲通報,指稱北市德惠街有住戶嬉鬧妨害安寧而前往查看。兩人發現張某在樓下行跡鬼祟抽菸還飄出K他命味道,遂上前盤查,張擔心販毒犯行曝光,連忙打電話給熟識的員警邱正榮。

經邱正榮居間協調,吳陳兩人答應不追究張某責任,但要求張帶至租屋處查緝。豈料吳陳兩人到張租屋處發現多人在場吸毒,卻未依法查辦,反與張協議以提供毒品線索為交換條件,任張將毒品沖入馬桶,吳也幫忙將桌上毒品丟到垃圾桶滅證,放過所有在場吸毒者。

張某為報答兩名員警出賣友人,在得知楊姓友人身上藏有毒品MDMA後通報吳陳兩人,讓楊一走出張某租屋處即被警方逮捕送辦。檢警則在監控張涉嫌販賣K他命案中意外發現吳陳等員警涉嫌湮滅證據,另行移送法辦。

承辦檢察官認為三員警不構成圖利罪,僅依湮滅刑事證據罪起訴,建請法院以三人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犯罪加重其刑。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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