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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要收費 環團、建商都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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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6-4 13:00
標題:
要收費 環團、建商都有意見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4日 上午8:44
〔自由時報記者謝鳳秋、陳品竹/台中報導〕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蔡智豪認為,應從總量管制地下水抽取量著手,而不是收費,子孫保命水怎能像賣自來水;台中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則表示,為了施工安全必須抽水,市府訂的費率太高了。
都發局統計,從九十六至一○一年,台中市開挖地下室建案有一千兩百零二件,總抽水量達五億四千兩百零五萬噸,平均每年抽水量九千零三十四萬兩千噸,相當於○.五六座德基水庫,或九十六座石岡水壩。
環團︰訂抽取總量
蔡智豪指出,內政部長李鴻源曾提出警訊,台灣水庫未來三十年淤積會越來越嚴重,萬一有旱災,台中豐沛地下水是「保命水」。市府採源頭管制,依各區不同水文狀況,訂出每年能抽取的總量,進行管控,而非任由建商及工商業者像吸血鬼一樣,毫無限制地抽;一個案子繳五十萬、一百萬,對大型建案來說,只是九牛一毛,但「我們怎麼能這樣賣掉子孫的保命水?」
建商︰費率太高了
台中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陳冠仁表示,工程開挖地下室,為了施工安全考量,必須抽掉地下水。建商不像工商場所是抽地下水來營業使用,市府要收維護費不太合理,如果基於珍惜水源立場,應由市府出面媒合抽出的地下水供給工商場所或學校、公園澆花再利用。
陳冠仁說,在自來水保護區抽水一立方公尺收費才○.五元,水利局的維護費費率一元起跳,地下水管制區收三元,費率太高了。
台中市建築經營協會理事長楊玄吉指出,希望市府設置「水撲滿」,讓建商抽取的地下水有地方儲存再利用。
新業建設名譽總裁穆椿松指出,一般而言,地下三樓的大樓抽取地下水至少要六層樓,一般都要六口井二十四小時抽取地下水十個月、要抽取幾十萬噸;政府收地下水費增加的成本,會反映在房價上,最後又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與中央政府抑制房價政策相違。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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