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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機構名稱╱海基會北京代表處 vs. 海協會台北代表處 [打印本頁]

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6-3 07:55
標題: 機構名稱╱海基會北京代表處 vs. 海協會台北代表處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3日 上午6:10






問:外界對於雙方互設辦事處,最大的恐懼就是主權問題,尤其有香港的例子在前,做為陸委會主委,你如何捍衛這個事情?

王:香港有殖民歷史的特殊性。從政府的角度,我們是從「中華民國憲法」的角度來談這個事情。兩岸之間應該擱置這方面的爭議,二○○八年以來之所以能簽這麼多協議,就是擱置爭議…

問:講到這已被大部分凍結的「憲法」,就嚇人了。國共間哪有爭議?「九二共識」,不就是有「一個中國」的共識了嗎?

王:九二共識是一中各表。

問:有表嗎?我沒看到你們表在哪裡?

王:有啦!有表!您提到「九二共識」,確實是非常重要的基礎,沒有錯。這次兩岸互設辦事處最主要是如何爭取實質的功能。

問:截至目前為止你提到雙方有共識的服務交流功能,並未讓我覺得有必要去冒這些風險的誘因。政府若在中國不具保護國人的行為能力,台商台生旅客遇問題時,只能接獲通報,無法及時探視介入協助,就連起碼的功能性都談不上。

王:我同意妳的看法,我們會繼續去爭取。

提升位階 完全未爭取

問:在位階上,除了兩會分支機構之外,你們沒有更好的選項嗎?例如,過去金管會已經幾次與中國政府對口單位簽了備忘錄,為什麼不爭取升級由政府相關單位的陸委會與國台辦互設辦事處?反而退縮到海協海基白手套的層次?

王:我們內部評估,認為以海基海協來討論,互設辦事機構,大概是現在最可行有效的方式。

問:所以你們完全沒有爭取過?

王:我們在內部評估時,就覺得現在的做法是最快的。將來社會氛圍有何變化,不知道,因此決定循序漸進。

問:兩個辦事處的名稱怎麼訂?

王:我們希望是「海基會北京代表處」,對方可能是「海協會台北代表處」。

問:設處條例在立法院尚未完成立法,你們就先授權與中國協商,這方面引起了很大的批評。

王:這次是同步進行。一方面基於兩岸關係條例的規定必須立法,我們希望六月臨時會能有所討論;一方面也開始協商。將來若與陸方達成設處協議,會送國會備查,國會若不同意,也可改為審查。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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