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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務員「低等高俸」 擬修法檢討 [打印本頁]

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5-31 11:56
標題: 公務員「低等高俸」 擬修法檢討
作者: 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5月31日 上午3:30






五職等的公務員當久了,領的本俸比初任九職等還要高。考試委員蔡良文昨天在考試院會上提案,為了減輕退撫基金財務負擔,一定要檢討調整「低等高俸」現象,減少年功俸的級數,拉大不同職等的本俸差距。


蔡良文表示,過去公務員要升一官等比較難,滯留久任情形嚴重,才會變更俸給結構,讓五職等有十級年功俸,官等升不上去的人,薪俸仍可逐年調高;但現在升等體制已經改變,可以透過升官等訓練來晉升,原來的俸表已不合時宜。


銓敘部長張哲琛指出,調整「低等高俸」確為銓敘部修法的方向,過去因為制度的關係,五職等公務員的年功俸十級,俸點比九職等一及二級高;九職等年功俸七級的公務員,本俸跟十三職等一級一樣高,的確奇怪。


銓敘部官員表示,未來修正公務人員俸給法時,將會減少年功俸的級數,拉大不同職等的本俸差距,一方面減少退撫基金的支出,另方面也可以激勵認真工作的公務員。


蔡良文也指出,公務員年金改革每年只省下六十多億元,但是五都一準改制後員額增加,職等提高,每年增加的人事經費約九十多億元,未來還有增加九千員額的空間,除增加人事費負擔外,未來退休金負擔也加重。


蔡良文提案建議考試院,要與行政院會商,請人事行政總處協調各直轄市相關機關,進行員額管控。人事行政總處官員指出,未來不會依上限讓五都員額再增加,將合理管控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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