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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防制改裝競速飆車 新北交大強力取締重罰 [打印本頁]

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5-27 20:36
標題: 防制改裝競速飆車 新北交大強力取締重罰
NOWnews – 2013年5月27日 下午7:51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針對改裝車輛及相互競速行駛取樂的危險駕駛行為,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長黃家琦表示,平時除每週規劃有3次取締勤務外,在暑假期間更將增加執勤警力。另車輛競駛(技)、無照駕駛、車輛改裝及排氣管噪音等違規行為,將以機動的警網勤務派遣,與市府其他局處執行聯合稽查,落實稽查、取締。

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楊信毅指出,依據現行法令規定,危險駕車行為(即俗稱的「飆車」)除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處罰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外,並可當場禁止其駕駛。如係兩輛車以上汽車在道路上蛇行、拆除消音器製造噪音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駕駛執照。且未滿18歲而有前述行為,還可公布法定代理人的姓名。

楊信毅強調,若有逞兇鬥狠、恣意鬧事、暴力脅迫情事,可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移送法辦;如在場圍觀他人競技,而未有其他犯罪行為,經勸導而不解散者,可視其情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72條及第74條規定處以3日以下拘役,或一萬八千元以下不等之處罰。

黃家琦表示,自從警察局首創成立快速機動打擊特警隊後,新北市飆風已幾不再現,並強調由於持續的防制與嚴密的勤務作為,取締改裝與車輛噪音件數明顯增加,而民眾投訴檢舉噪音和危險駕駛的案件數,已大幅下降。

黃家琦指出,青少年朋友在暑期應多參與正當休閒,避免深夜在外逗留,也提醒家長,未滿十八歲無照駕駛、參與飆車活動者,不僅本身受罰,甚至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也要一起參加道安講習,警察機關並將公布家長姓名,不僅荷包失血,還要連累家長,恐怕得不償失。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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