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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未積極處理性騷擾 雇主被罰3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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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5-27 01:39
標題:
未積極處理性騷擾 雇主被罰3萬5千元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5月27日 上午12:16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台北市政府勞動局26日指出,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日前召開第49次會議,審議案件中有某按摩業雇主因未即時啟動性騷擾防治處理機制而受罰,呼籲雇主加強性騷擾認知。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該按摩業員工於上班時間遭同事性騷擾,經過調查發現,該員工於任職期間並無告知雇主遭受性騷擾,本案雇主在知悉性騷擾事件後,沒有即時了解事件全貌,僅主觀認知該案非屬性騷擾行為,並推託是員工間相處關係不好、對公司挾怨報復等語,後續雇主也沒有為員工辦理加強性騷擾防治訓練、宣導等補救措施的具體作為。因此台北市政府裁定雇主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處以新台幣3萬5千元罰鍰。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陳業鑫指出,不管雇主認定有無性騷擾事實都要啟動調查與防制措施,不得僅採主觀認知而據以判斷案情全貌。雇主的一念之差不但可能影響受害者權益,也可能因此遭受行政裁罰。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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