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泥水排大坑溪 建商挨罰6萬
[打印本頁]
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5-26 09:15
標題:
泥水排大坑溪 建商挨罰6萬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26日 上午8:44
破壞河川生態、造成淤泥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自由時報記者周敏鴻/蘆竹報導〕東騏建設公司在蘆竹鄉南山路推出五百住戶的建案,結果被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查到建商將泥水接管排到大坑溪,開罰六萬元;受航空城計畫影響,桃園縣建築業推案正夯,這件案例值得推案的各建設公司警愓。
環保局稽查科長林立昌說,建案工地的廢水雖沒毒性,但會破壞河川生態、造成淤泥,受水污染防治法限制。
蘆竹鄉大坑溪近日常被居民發現溪水變濁,而向環保局舉報。
林立昌帶隊稽查,發現大坑溪邊工地旁的排水箱涵下方有條軟管,原來是建商從工地接出的,稽查時軟管還正排放大量暗黃色泥漿水。
稽查人員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開罰東騏建設公司六萬元,並限期建商需於五月卅日前改善。另外,稽查人員還在排水口採樣帶回檢測懸浮固體,等檢驗結果出爐,若違規嚴重還要加重處罰。
東騏建設公司建案是地下七層、地上十五層的RC建築,共計五百戶,目前在打地基。
林立昌轉述建商說法是,早已將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送交縣府,一時因貪圖方便、節省時間才私接軟管將廢水偷排入大坑溪。
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依規定應將建築廢水、工地內雨水引入沉沙池,等水質清澈才排放。
外界認為工廠排放廢水具有毒性或酸性等,會嚴重污染河川,才是環保局的取締對象;但林立昌說,其實建築工地的廢水泥沙含量高,影響河川水中的溶氧量、泥沙阻塞魚隻鰓部導致窒息,對生態很不利,更會縮短河川壽命,遇上大雨就釀災,也是取締重點。
林立昌說,營建工地與土石方堆置場等,施工作業時雨水沖刷地表就會有大量泥沙流出,依規定需在開挖面或堆置場鋪設遮雨、擋雨或導雨設施,施工前還要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申報,並確實施作沉沙池等設施,才能避免污染。
來源,雅虎新聞
歡迎光臨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https://apk.tw/)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