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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宏達電與蘋果互告,11/1與12/6各有一終判出爐 [打印本頁]

作者: kimiko    時間: 2011-10-18 11:41
標題: 宏達電與蘋果互告,11/1與12/6各有一終判出爐
宏達電(2498)去年5月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狀告蘋果公司裝置侵權,台灣時間今晨初判蘋果勝訴,法官指出蘋果未侵犯宏達電權利,造成宏達電的股價今日挫低,但是雙方爭訟的重點還在後頭。今年底之前,宏達電與蘋果互相控告案,將會有兩個案字進入終判,分別是今年11月1日蘋果是否侵害宏達電的S3圖像專利終判,以及12月6日蘋果控告HTC侵權的終判。

這兩項判決,是對被控告方的蘋果公司終判日期在前面,所以宏達電若在11月1日的S3圖像終判勝訴,對宏達電較為有利;反之,則對蘋果則轉為利多,因為接下來還有蘋果控告宏達電的終判在12月6日作出終判。

10月17日的這一項初判,受理法官指出蘋果公司裝置iPhone、iPod Touch和iPad並未侵犯宏達電持有的4項專利權;但是並未包含HTC近期向Google買進數件專利後所提出的修正控訴,所以宏達電將會試圖尋求翻案。而Google所提供給宏達電的專利,是否能夠卡住蘋果公司,仍有賴於法官判決,這預計要明年初才有進一步結果。

其他的手機業者分析,如果宏達電未能在接下來的11月、12月份的判決取得優勢,比較嚴重情況是禁止HTC手機在美國市場銷售,這對於美國當地電信業者的生態會有很大的影響,包括T-Mobile、Verizon與Sprint是否對Android陣營持續聲援,仍有待觀察。

另一個情況是,只要蘋果願意和解,宏達電可以對蘋果公司付授權費,以利後續開拓美國市場。不過,蘋果的目前策略是以銷售硬體為主要收入來源,跟微軟公司依靠授權與軟體收入的業務模式不同,蘋果是否願意收取授權金,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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