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國光統聯超時駕駛 屢犯遭重罰30萬元 [打印本頁]

作者: 游幃翔    時間: 2013-5-23 08:48
標題: 國光統聯超時駕駛 屢犯遭重罰30萬元
作者: 黃靜萍 | 卡優新聞網 – 2013年5月23日 上午7:18
 國道客運駕駛超時工作,恐危及乘客安全!新北市勞工局稽查12家業者發現,包括統聯客運、國光客運、福和客運、大有巴士共4家業者,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開出4張罰單,其中統聯、國光不只一次被查到駕駛超時工作,勞工局以罰鍰上限,各重罰30萬元。
  網路上不時流傳客運駕駛邊開車邊打瞌睡的危險畫面,尤其國道客運南北長途跋涉,乘客生命安全掌握在駕駛手上,如果沒有足夠的休息時間,疲勞駕駛容易增加肇事風險。
  新北市勞工局特別針對12家國道客運實施專案勞動檢查,共有統聯客運、國光客運、福和客運及大有巴士4家業者違規,違規比例為三成三。其中,統聯及國光已多次被查獲駕駛超時工作,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一天12小時的規定,兩家業者各被裁罰30萬元,福和客運因為駕駛加班總時數超過一個月46小時上限,遭罰8萬元,大有巴士則因未給駕駛例假休息,罰款2萬元。
  勞工局也公布第一季勞動條件檢查結果,共檢查378場次、開出289件罰單,其中事業單位僱用勞工的違法樣態,以「加班費未依規定發給」70件(24.2%)最多,其次是「使勞工超時工作」47件(16.3%),第三則為「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發給」37件(12.8%)。
  至於違法行業以「工商服務業」93件(占32.2%)高居首位,其次為「批發零售業」52件(占18.0%),第三則為「製造業」41件(占14.2%)。
  勞工局長謝政達強調,業者應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及第36條規定,不得使勞工1日工時超過12小時,或單月加班總時數以46小時為上限,7天至少1天作為例假休息,勞工局將持續實施勞檢,違規業者可處2萬到30萬,並公布違法業者名單。
來源 yahoo新聞
====================================================
缺積分?? 缺碎鑽?? 缺鑽石?? 缺權限?? ...還是什麼都缺嗎?
可以參考以下兩篇 :
1. 共襄盛挙:結縁*随縁*感恩*惜福 APK.TW送給您\*伴手禮*/
2. 新會員必讀 ~升級密技~ 鑽石-任務-積分-權限-簽到-搜尋-發文

====================================================
歡迎大家踴躍加入 群組 內的 "韓流瘋"及" 爆爆遊樂園",
韓流瘋 爆爆遊樂園 不定期會有些小活動...歡迎踴躍參與...

====================================================
【其它小分享 福利帖】
(第117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116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115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114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第113波大放送) : 人人回帖有獎勵
<如須查詢更多相關內容,請自行爬文>

**以上報告完畢**
如果可以的話,幫我評個分數或是送一多花給我^^
您的評分與鮮花,是我下次再發帖的原動力
謝謝~

====================================================
                                                                                   2013/05/23 By 游幃翔
作者: gigaboy77    時間: 2013-5-23 15:52
試想裁罰30萬元有重嗎??
公司省了人事成本支出還是屢犯
罰這些錢根本不痛不癢
萬一司機過累開車在路上出了車禍後果嚴重
為什麼不用營業額比例來裁罰呢??
罰得要有感才有效果




歡迎光臨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https://apk.tw/)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