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沒油「馬路」牽車挨撞 「阻礙交通」拘役30天 [打印本頁]

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5-9 14:32
標題: 沒油「馬路」牽車挨撞 「阻礙交通」拘役30天
森新聞 – 2013年5月9日 下午1:31
相關內容

   

桃園一名羅姓男子,前年二月騎車騎到一半沒油,他下車用牽的,但後方一名女騎士沒注意到,閃避不及兩個人發生車禍,女騎士手骨折一狀告上法院,法官認為羅姓男子車壞掉,身分就是行人,應該要牽車走在人行道上,而不是走在車道阻礙交通,判他過失傷害拘役30天,能夠併科罰金定讞。

機車騎到沒有熄火了,只能下車用牽的。前年二月,桃園一名羅姓男子車騎到沒油,只能在路上用牽的,想去加油站加油,沒料到後方一名女騎士閃躲不及,兩個人發生車禍,女騎士手骨折,氣的告上法院。

法官認為,羅姓男子車壞掉,下車用牽的,身分就是行人,既然是行人的話,依照交通法規,羅姓男子應該要牽著機車走在人行道上才對,但他卻牽車走在車道上阻礙交通,也才會引發後續車禍。法官認為羅先生是意外發生主因,判他過失傷害拘役30天,可以併科罰金定讞。

所以下次騎士們如果車騎一半拋錨要牽車,記得走在人行道上,以免被人撞,還得背上刑責。


來源:雅虎新聞




歡迎光臨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https://apk.tw/)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