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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驚恐藍色小貨車 少女揭惡狼 [打印本頁]

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4-30 09:04
標題: 驚恐藍色小貨車 少女揭惡狼
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30日 上午8:46








車內遭強制猥褻成夢魘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彰化縣一名少女遭男子陳福勝強摸胸部及下體,而陳男駕駛一輛藍色的棚布小貨車,事後少女只要看見同型小貨車,就以為陳男又再度出現,不但不敢目視該車輛,更承受著巨大心理壓力,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年6月。

判決書指出,這名11歲少女和陳福勝的乾女兒認識,透過其介紹,在99年3月間到陳男住處打工,陳男拿含有酒精的保力達讓少女飲用,少女飲用之後,就睡在陳男所駕駛的藍色棚布小貨車內,陳男趁機撫摸其胸部及下體,少女雖加以抵抗,卻仍遭受侵害。少女被侵害之後一再哭泣,而陳男為了安撫她,還給了少女200元做為「封口費」。

之後,少女曾向陳男的乾女兒等友人哭訴,但因其友人都未成年,不知道要如何處理,只能勸她忍耐,而少女與父母的關係不佳,此事也不敢明言,最後只好默默忍受。

事隔一年多才報告老師

經過一年多的時間,少女每次看見藍色的棚布小貨車出現就想起自己遭受侵害的傷心往事,心情就相當緊張,甚至會以為陳男又再度現身。在巨大心理壓力下,藍色的棚布小貨車已成為這名少女夢魘,始終在心中揮之不去,直到100年9月間,少女才鼓起勇氣向老師報告,而老師則帶她報警處理,檢方偵辦後,依強制性交罪嫌將陳男起訴,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8年。

陳男不服提起上訴,辯稱並未性侵少女,而是遭對方陷害,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少女當時曾向多位友人訴說遭侵害的過程,因而認定陳男確有侵害少女,但因少女的處女膜完整,且無法證實陳男當時曾用手指「插入」其陰道一事,只認定陳男涉及強制猥褻,改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6月。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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