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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競〉選秀會全程網路直播 《英雄聯盟》選秀規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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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b-E
時間:
2013-4-29 22:18
標題:
〈電競〉選秀會全程網路直播 《英雄聯盟》選秀規則公告
《英雄聯盟》挑戰賽將在4月15日舉行第一輪選秀會,與會成員包含華義SPIDER、橘子熊、yoe IRONMEN以及電競龍Pro(原先暫定台北鷹,現更改為電競龍職業戰隊,隊名增加Pro,加以區別《SF online》項目的準職業隊伍)四支職業隊伍。《英雄聯盟》選秀會當日將進行網路直播,以達公平、公正、公開之目標。
各隊伍選秀順位將於選秀會現場進行抽籤決定,抽到第一順位之隊伍將在第二輪選秀會自動變為最後順位,另外三隊則重新進行抽籤,以決定第二輪選秀會之順位。選秀過程採S型方式進行,隊伍選手名額上限為8人(包含各戰隊可自行調整之3人名單),達上限之隊伍將在下一回自動剃除,由其他隊伍依序補上。
防衛者、美洲豹、重砲手、潛艦此四支《英雄聯盟》挑戰隊共20名選手為黃金名單。因平衡各隊伍戰力考量與保障參與選秀會隊伍之權益,經由台灣電子競技聯盟與ahq e-Sports Club、AZUBU TPS確認同意後,ahq和AZB TPS兩隊於1/31繳交出戰名單後,至7月選秀會完成前都不得接觸黃金名單內的選手。與聯盟簽定組隊意願書之隊伍,其權利與義務如下:
A.各隊伍必需於選秀會「至少」挑選2名選手(黃金名單20人)簽定一軍合約。
B.各隊伍最多擁有3名選手名額 (不含黃金名單20人)可自行調整。
C.4/15選秀結束後選手即由戰隊進行管理。
D.黃金名單選手參賽之義務日期截止日為4/28,爾後由戰隊自行與選手協調。
E.如黃金名單選手未與戰隊簽定1軍合約,該選手無條件釋出進入下輪選秀名單。
F.如黃金名單選手選手不願接受隊伍之1軍合約,禁賽處份。
各隊伍於電競七年《英雄聯盟》職業聯賽之正式一軍名單上限為7名,於《英雄聯盟》挑戰賽期間允許各戰隊擁有最多8名選手以彈性調度。各隊伍至多擁有三名名額(不含黃金名單20人,凡挑戰賽之選手都必須透過選秀會機制進行更動)可自行調整。
同時,為保護參與挑戰賽選手之權益,選秀會範圍僅限定黃金名單內的20名選手,各隊伍釋出之選手(僅限黃金名單20人)和未在前一輪選秀會被挑中之選手將自動進入下一輪選秀名單;參與選秀會之隊伍規定最少簽定兩名黃金名單選手為職業一軍,最多為七名選手。
戰隊未與黃金名單選手簽定1軍合約即無條件將該選手釋出至選秀會名單之規定是為同時保障選手與各戰隊權益。若該選手未獲1軍合約,可直接參與下一輪選秀會並進入其他戰隊進行測試。但若戰隊願意給予旗下選手1軍合約,而選手無正當理由拒絕簽約,則該選手予以禁賽處分。
上述規章有修正之必要時,由聯盟賽事部召開會議針對條文內容討論、增修。台灣電子競技聯盟將另行公告,請密切注意官網與粉絲團。
原文: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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