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一夜情後男子不辭而別 女誣告性侵遭處拘役 [打印本頁]

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4-24 10:28
標題: 一夜情後男子不辭而別 女誣告性侵遭處拘役
NOWnews – 2013年4月24日 上午9:15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州日報報導,20歲的女子唐小花(化名)與朋友李崗(化名)發生性關係後,對李崗次日清晨的不辭而別心生怨恨,竟向警方報案稱被李崗強姦。李崗被逮捕後,唐小花過意不去,方向警方坦白。法院因誣告罪判唐被處拘役5個月,這是廣州中山市首例誣告陷害罪案。

報導指出,唐小花與阿俊(化名)本是情侶,透過阿俊,小花認識了他的朋友李崗。隨後唐小花因與阿俊感情不和而分手,並日漸對李崗產生了好感。

去年11月21日零時許,唐小花與李崗自願發生關係。但次日上午,李崗獨自離開賓館,唐小花對此心生不滿。此外,李崗離開後還電話通知阿俊前來賓館,小花面對前男友阿俊時更是感覺屈辱至極。同年11月22日凌晨2時許,唐小花到報案,謊稱自己被李崗強姦。

李崗之後被逮捕。唐小花得知後,心生內疚,主動自首要求撤銷案件,並供述誣告陷害李崗強姦的事實。隨後,警方撤銷該案並釋放了李崗,唐小花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正式批准逮捕。

經審理後,法院認為被告人唐小花無視國家法律,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誣告陷害罪,應依法懲處。鑒唐小花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最後被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

來源:雅虎新聞




歡迎光臨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https://apk.tw/)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