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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3千元嫖少女 付百倍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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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3-31 07:07
標題:
3千元嫖少女 付百倍和解金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31日 上午6:14
〔自由時報記者林欣漢/苗栗報導〕27歲黃姓男子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15歲少女,以3000元相約性交易,事後被警方查獲送辦。黃男被法院判刑4個月,雖獲緩刑2年,但付出的和解金達30萬元,是援交費的100倍。
去年3月中旬,黃姓男子在新竹一家網咖上網,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這名少女,相約見面後,黃男開車載她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完事後付給少女3000元。
少女後來在其他地點援交被警方查獲,供出曾與她上床的嫖客,黃男因此被警方循線查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罪嫌送辦,苗栗檢方偵結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黃男事後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30萬元,法官判刑4月但緩刑2年,全案已判決確定。
來源:雅虎新聞
作者:
ghekfp
時間:
2013-3-3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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