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一○四年五月報稅時,夫妻非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稅。但學者痛批,非薪資所得容易藉夫妻關係來移轉、降低稅率。如此修法會替收入來源不是薪資所得的家庭,開啟避稅方便之門!大家必須思考,這上百億元稅收進了誰口袋?
負擔輕鬆點…▲《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通過,放寬夫妻報稅時,股利、租金、存款等非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算稅額,婚姻族的租稅負擔可望減輕。圖為民眾申報所得稅場景。(本報資料照片/洪錫龍攝)賦稅署官員表示,在所得稅採累進稅率下,分開計稅可能降低綜所稅率,成為另一節稅管道,且所得愈高者,受惠愈大。但收入相差較懸殊的夫妻,還是合併計稅較有利。
賦稅署官員指出,修法對大部分上班族可能影響不大,但幾乎每人都有存款利息、股息等其他收入,未來修法可採合併計稅、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及各類所得皆分開「三選一」後,就要好好核算,選哪一種、所得劃歸哪一方,比較省稅。
但政大財政系教授徐麗振、副教授陳國樑痛批,財政部此項修法方案是「鴕鳥稅改」,不顧稅收與所得分配公平,對大法官解釋照單全收,沒有徹底檢討稅制。
他們舉例,夫妻間贈與免稅,若高所得者主要所得來源為股利,只要將一半股票登記在配偶名下,就可以完全分散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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