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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酒駕害死加班男 重判6年半比葉少爺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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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ingkkkkk
時間:
2013-3-8 01:54
標題:
台中酒駕害死加班男 重判6年半比葉少爺還重
台中市一名20歲陳姓男子在2012年10月10日酒駕闖紅燈,撞上一名張姓工程師。當時正值葉少爺事件沸沸揚揚之際,陳男應已知道酒駕危險,卻仍罔顧公共安全而且沒與家屬和解,因此重判6年半徒刑,比葉少爺的6年刑度還高。
在2012年10月10日凌晨,陳男在夜店狂歡後酒醉駕車上路,行經台中中正路與三民路口,闖紅燈撞上騎機車的張男,重創送醫不治。陳男酒測值為0.55毫克。目擊者表示,陳男車速約100公里,沒踩煞車直撞張男。
台中地院認為,當時正逢葉少爺事件,政府重申酒後不得開車,陳男仍不顧安全上路,撞死辛勤工作的張男,因此重判6年6個月,創下史上最重酒駕刑罰。
陳男因家境不寬裕,想先賠50萬元,其後再一點一點付款,張男家屬拒絕。張男家屬求償8百萬元,扣除強制險為687萬元。
來源轉自NOWnews新聞
作者:
kek0425
時間:
2013-3-8 10:58
才判六年半,也太輕了吧!!
出國維他命帶多一些都可能被判十年了,六年半算什麼!!
真不知是人命重要還是國家稅收重要??
作者:
Alien70
時間:
2013-3-9 00:09
kek0425 發表於 2013-3-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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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判六年半,也太輕了吧!!
出國維他命帶多一些都可能被判十年了,六年半算什麼!!
真不知是人命重要還是 ...
上層人員表示 ..
稅收比較重要
死刑都廢除了
你覺得人命會重要嗎 ?
反正被關了還有牢飯可以吃 ..
根本不足以威脅那些人
然後又要講求人權 ..
根本就是自己打嘴巴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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