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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傳統米製品 業者:多用玉米粉當原料 [打印本頁]

作者: 游幃翔    時間: 2013-1-31 15:06
標題: 傳統米製品 業者:多用玉米粉當原料

〔自由時報記者蔡孟尚、鍾麗華、洪素卿/綜合報導〕「米粉沒米」只是冰山一角,從事米食加工業長達四十年的新竹縣客家米食中心負責人黃崇盛說,事實上包括年糕、發糕、米苔目、湯圓、蘿蔔糕等傳統米製品,現在都是用玉米粉等粉類當原料,政府長期漠視不管,等於是塑化劑事件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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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沒米 業者批政府長期漠視不管

「用這些粉做出來的年糕可以放半年不發霉,你說這種東西可不可以吃?」黃崇盛明白點出,用乾粉做類米食產品,因為成本低、加上防腐劑後可保存期限長,在通路和市場上比傳統用研磨米漿當原料的產品吃香,但消費者食用後,健康堪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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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農業處處長范國銓證實,如果是工廠大量生產的糕點類,絕大多數是以番薯粉、玉米粉、馬鈴薯粉、太白粉等食品工業粉類為主要原料,但縣內還是有傳統粄條、小吃店業者用在來米磨漿自製粄條和湯圓,不過產量通常只夠自產自銷。

「別人三包一百元,我們一包一百元,當然賣得很辛苦!」堅持用純米製作粄條的新竹縣竹東鎮黃記粄條,第二代負責人黃遠進說,為了顧客著想,還是辛苦用在來米當原料。

新竹縣寶山鄉客家大湯圓業者許芯萍也說,用糯米自己泡、自己做湯圓雖然辛苦,但口感比機器做的粉類湯圓來得軟Q,「客人一吃就知道」。

農糧署長李蒼郎表示,如果工廠達一定規模,可以用CAS來管理,也就是要求國產原料的比例,在產品上做好標示,提供民眾選擇。但他也承認,如果是沒有包裝的產品,則要靠業者信譽。

食管局:玉米澱粉是合法食品原料

食管局說,玉米澱粉雖經修飾、但本身確實可做為食品原料。依現行法令,只要是誠實標示,且依據原料佔比多寡,由高至低標示即可。呼籲民眾購買前,可詳讀其產品成分標示。


來源 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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