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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APP提15分試用 北市:仍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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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oplo
時間:
2013-1-18 08:31
標題:
谷歌APP提15分試用 北市:仍無共識
谷歌APP提15分試用 北市:仍無共識
http://tw.news.yahoo.com/%E8%B0%B7%E6%AD%8Capp%E6%8F%9015%E5%88%86%E8%A9%A6%E7%94%A8-%E5%8C%97%E5%B8%82-%E4%BB%8D%E7%84%A1%E5%85%B1%E8%AD%98-051805357.html
去年6月,台北市政府對Google不提供APP軟體7天鑑賞期,開罰100萬,經過1年多協商,Google提出先試用再付款方案,但時間依舊是15分鐘,北市府認為差異不大,加上高等法院認定,這部份不屬於地方政府管轄,就算達成共識也沒用,爭議繼續延燒,對此,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將研議未來像是生鮮、軟體類,容易過時、過期商品,取消7天鑑賞期。
憤怒鳥小遊戲玩得好過癮,但下手買之前,Andriod系統用者只能考慮15分鐘,北市府日前因此重罰Google 100萬,Google索性關掉購物大門,引發民怨,協商1年多,終於有了些許共識,但市府依舊無法接受。
台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溝通的內容,跟原先它提供15分鐘讓消費者來檢視,它差距不大。」
北市府表示,依照消保法規定,業者原本就該提供7天猶豫期,最新討論結果,Google只是把原本的15分鐘,改到付費前,也就是消費者可以使用軟體15分鐘,再決定要不要買,跟先前差異不大,只是高等法院認為,地方政府在這部份沒有管轄範圍,因此就算雙方達成共識,也沒有意義。
北市府要等到確定主管機關是誰後,再考慮是否繼續上訴,等於消費者買了APP有任何不滿意,暫時只能自力救濟。陳信誠:「不需要公部門來介入,所以依照判決書它的意思,恐怕就是說日後發生爭議,消費者只能自己去跟企業經營者(訴訟)。」
北市、Google兩邊槓上,短時間找不到解決之道,對此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已經開始研擬修法,部分商品像是生鮮、軟體類,未來就算是郵購、網購,也不再有7天的鑑賞期。
陳信誠:「我覺得不合理,因為這是消費者權益,廠商它本身的問題,如果它可以做到很長的話,那你就不可能6-7天把它破掉。」
聽到消息,民眾大多無法接受,消保處強調目前都還是草案,究竟如何在業者、消費者權益間取得平衡,恐怕還有得吵。
作者:
lkk47
時間:
2013-1-18 09:42
那就北市不用要google play就好了 其他縣市繼續開放就可以了 反正他讓他變天龍國自治區就好了 只會亂花錢 正經事沒一撇
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1-18 09:55
15分鐘到底可以幹嘛,我就搞不懂
開個fb看個文章內容,就不知道用掉幾分鐘了
根本沒有誠意嘛這個
作者:
jonescx
時間:
2013-1-18 10:11
那些定規則的一定沒有實際用過智慧手機
都搞不清楚狀況阿, 這問題到底還要拖多久才能結束阿 ><
作者:
Lilyandy
時間:
2013-1-18 10:14
本帖最後由 Lilyandy 於 2013-1-18 10:24 編輯
天龍台北市政府~~
就台北市政府不用Google Play就好了。
也別把其他縣市也拖下水吧??
難不成台北市政府收不到黑金才禁Google Play付費機制的嗎?
只會用 iPhone/iPad 的天龍台北市政府,
一點也不了解 Android 的民間疾苦~
作者:
ShawnLiu
時間:
2013-1-18 12:09
其實15分鐘也足夠有能力的有心人士解鎖了
這本來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別人COSTCO葡萄吃到剩沒幾顆
一句不喜歡吃就能退貨
這不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對於廣大可能不懂鈦備份﹑簽名﹑反編譯還是什麼的人
提升到60分鐘還差不多吧?
如果一個遊戲60分鐘就能全破
那不就表示沒有付費的價值?
要收費也要有個高品質的作品不是嗎?
15分鐘真的短得太誇張,7天長得夭壽
真心認為60分鐘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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