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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勞工朋友注意! 提神飲料與藥品液別混淆 [打印本頁]

作者: 游幃翔    時間: 2013-1-17 15:05
標題: 勞工朋友注意! 提神飲料與藥品液別混淆
勞工朋友們要注意!平日工作累的時候,想要提神,勿把酒精口服液藥品當作日常提神飲料喝,當心對身體造成不良影響。對此,彰化衛生局表示,市售常見的「維士比液」、「保力達B」、「康有力液 」及「白馬活力發液 」並非食品,而是行政院衛生署核准之含酒精口服液藥品,過量使用勢將影響個人用藥安全。

彰化衛生局說明,市面上常被消費者當作提神的飲料可分成兩種,一種是不含酒精、或酒精濃度在0.05%以下的機能飲料 ,以咖啡因或綜合維他命為提神成分,如「活力旺」、「蠻牛」、「康貝特」等,因是屬於食品,可在一般的商店販售。

但市售常見的「維士比液」、「保力達B」、「康有力液 」及「白馬活力發液 」,為行政院衛生署核准之含酒精口服液藥品,均含有8%以上酒精濃度,因其含有的成分及含量歸屬「指示藥品」的管理範圍,所以依法其販售地點應僅能在藥房或藥局。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前述四種含「酒精口服液藥品」除含藥品成分外,其所含酒精濃度為8%以上,因屬於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倘有民眾將其當作飲料,過量使用勢將影響個人用藥安全,並將因而超過酒測標準。

另外,且依行政院勞委會之觀察,許多營建業及運輸業勞工於休息時,為提振精神,將該類藥品與酒或咖啡混合後飲用,恐將影響勞工安全。因此,另該類藥品不得於一般之超商、網咖或檳榔攤販售,違規販售該類藥品,將違反藥事法第27條之規定,依藥事法第92條之規定,應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對此,彰化縣衛生局除再次提醒民眾,勿將含酒精之口服液當作一般飲料來飲用,並將加強查核非藥商販售含酒精口服液藥品之行為,以確保用藥安全及民眾身體健康。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
來源 PChome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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