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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Google買到MOTO專利「垃圾」?Schmidt斥:我們要的不只專利! [打印本頁]

作者: kimiko    時間: 2011-9-4 10:30
標題: Google買到MOTO專利「垃圾」?Schmidt斥:我們要的不只專利!
專利顧問公司 M-Cam 董事長 David Martin 周三 (31 日) 表示,Google (GOOG-US) 以 125 億美元天價買下摩托羅拉 (Motorola Mobility)(MMI-US),是「天大錯誤」。因為他們以此取得的專利權是「垃圾」,不太能夠幫助 Android 系統陣營打贏侵權訴訟戰。

Martin 接受《彭博社》電視台訪問時解釋,為何這對 Google 是項錯誤交易。首先,摩托羅拉早已把最好的專利賣出去了。他說,摩托當年在一筆資產證券化交易中,取得了一堆飛思卡爾 (Freescale) 專利權;但此後摩托把當中 MPEG 影音編碼的專利,出售給了奇異 (GE,General Electric)(GE-US)。

摩托羅拉仍持有 2.5 萬多件已確定及審查中的專利權。然而 Martin懷疑,這些專利權協助 Android 面對蘋果 (Apple)(AAPL-US) 及微軟 (Microsoft)(MSFT-US) 控告侵權時,能有多大幫助。

Martin 稱,Google 正因為飛思卡爾與蘋果有過合作關係,才看好摩托持有的專利權,而買下公司。但其實對 Google 最重要的專利,已不再摩托手上。

他直言, Google 沒做好功課;如今買下這些摩托專利權,實際上反而可能增加負擔,讓自己便成侵權戰爭的「大箭靶」。

不過,Google 董事長 Eric Schmidt 周四 (1 日) 與 Salesforce.com 執行長 Marc Benioff 對談時強調,併購摩托羅拉不只為了專利,目的還包括對方產品。「摩托羅拉團隊,擁有一些非常不錯的產品」。

但《Business Insider》報導,Martin 不是唯一懷疑摩托專利資產價值的分析師。專利專家 Florian Mueller 便指出,蘋果及微軟都告過摩托羅拉,即便他們擁有這些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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