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民眾飼養「特定寵物」(目前只有狗),必須強制植入晶片,並應為寵物結紮,以防止飼主不負責任繁衍,造成流浪動物問題。若飼主違反規定,最高將可處新台幣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好狗命▲立法院9日審查《動物保護法》草案。初審通過未來飼主應該為寵物絕育,除非飼主已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並提出「繁殖管理」說明。(姚志平攝) 動保團體和藝人隋棠昨冒雨在立法院外「盯場」,以具體行動替流浪貓狗請命,盼《動保法》順利通過。不過,關於流浪動物專則、人道捕犬、取消收容撲殺規定、公益訴訟等爭議條文,因農委會、司法院仍有意見,最後決定一併保留,送交院會朝野協商處理。
根據初審通過條文,未來民眾飼養狗等「特定寵物」均應強制植入晶片。若經發現後勸導仍不改善,將可處以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寵物業者須完成晶片植入後,才可買賣或轉讓他人,以落實寵物登記制度,及後續管理追蹤、違法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