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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殺害準主播 林嫌判無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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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游幃翔
時間:
2013-1-4 13:11
標題:
殺害準主播 林嫌判無期刑
中國時報【陳慶居╱苗栗報導】
已考取電視儲備主播的國立聯合大學林姓女畢業生,只因拒絕給電話號碼,竟遭租住同棟大樓的同校光電系學生林昆翰,持水果刀猛刺十多刀香消玉殞,林男事後還猥褻、汙辱屍體。苗栗地院合議庭認為,林犯下殺人、辱屍重罪,因當庭痛哭深表悔意,向家屬下跪道歉,人性未泯,三日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在押的林昆翰得知判決結果,情緒沒有太大起伏。所方指出,林在裡面生活正常與人互動良好,服從指揮,有念佛書但沒照父親交代吃素。審理期間,林男雖向被害人家屬道歉,林女母親情緒激動表示永不原諒他。
去年六月廿八日,林女才剛從國立聯合大學畢業,已考上壹電視儲備主播,卻在準備北上實習前夕遇害。林昆翰是平鎮市籍、廿二歲,為同校光電工程學系四年級延畢生,同租在苗栗市同棟大樓,林女住四樓、林男二樓。
當天下午林昆翰巧遇隻身搬行李的林女,主動上前協助,因而相識。傍晚林男到林女房間欲索取其電話號碼遭拒,雙方口角;他回房將水果刀藏在身上,再折返拿她手機撥打自己電話以取得號碼,引起林女不悅,衝突惡化為暴力相向,林男抓女方頭髮,持刀抵住頸部威嚇,進而以水果刀猛刺頸、臉十多刀,刺到刀柄斷裂,林女三、五分鐘即喪命。
林男行凶後,還解開死者內衣褲自慰,因無法勃起而以猥褻胸部和手指性侵,再帶離刀柄回自己租處盥洗換裝。他接著以簡訊向雙親謊稱與林女同遭橫禍,遭囚禁不詳地點,企圖誤導辦案,警方仍於二天後將他逮捕到案。
來源 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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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藍蝶
時間:
2013-1-4 13:17
台灣法律實在判決太輕了
應該要一命還一命,才能給家屬公道
哪天一個殺人的,也搞一下法庭痛哭
判決法官一下心軟,又改判無期徒刑
這叫被害家屬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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