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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行動App分級嚴管 緊盯Android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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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oplo
時間:
2012-12-25 08:15
標題:
立委提行動App分級嚴管 緊盯Android程式
http://tw.news.yahoo.com/%E7%AB%8B%E5%A7%94%E6%8F%90%E8%A1%8C%E5%8B%95app%E5%88%86%E7%B4%9A%E5%9A%B4%E7%AE%A1-%E7%B7%8A%E7%9B%AFandroid%E7%A8%8B%E5%BC%8F-092557172.html
立院社環委員會今(24)日審查兒少法草案,同時委員王育敏等32人提案行動應用程式App分級嚴管,並納入兒少法,要求主管機關應強制分級、主要緊盯Android違法程式按次開罰,單次最高可罰25萬。
王育敏等人提案,未成年人持有行動裝置已成趨勢,應比照網路遊戲作為增列App分級管理,如在iOS系統中已有分級概念:18限產品下載過程有技術限制可排除年齡不足使用者。
立委倡議類似網路遊戲內容,尤其Android系統色情內容氾濫。參考早先經濟部工業局也依兒少法第44、92條要求業者分級作為,現按照兒少法第44條,不論iOS/Windows/Android系統上架前已有監管可移除,並命其限期改善,不移除則可按次處新臺幣5萬至25萬元罰鍰。
召委蔡錦隆現場拿出手機現場開啟搭配聖誕節的脫衣影片,他指出,類似內容在青少年間透過智慧型手機流竄快速,內政部應整合各單位檢討嚴格把關青少年身心健康。且早先NCC答詢已說此部分需跨部會平台處理。
據瞭解,行政院資安小組11月22日已作出決議由文化部、教育部、經濟部工業局、衛生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聯合審查,由NCC擔任單一窗口召集人。12月20日由政委張善政召開資安會報負責積極處理。
立委提案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4條之規定App分級,該相關以附帶決議通過,要求NCC於6個月內成立內容防範機構,若無成立則將要求行動應用程式依法納入予以分級。
作者:
jjj850314
時間:
2012-12-25 09:21
沒關係反正我也沒在用原生市場~~
作者:
feather9298
時間:
2012-12-25 09:22
app連買都不能買
還分什麼級
作者:
someone807
時間:
2012-12-25 09:44
看來不只付費,他們連免費的都想趕盡殺絕
得利國內廠商?
作者:
ShawnLiu
時間:
2012-12-25 09:47
連購買付費版本的權限都沒有
搞這麼多限制到底是?
真的需要「某些」資源
根本很少人會在Play Store找
再說,我用假生日申辦Google帳戶總可以?
作者:
Lilyandy
時間:
2012-12-25 12:32
這也太扯了吧!
竟然對 Android 趕盡殺絕??
何不管一管 iPad/iPhone 的 APP 咧??
其級制度是ok,但鏓要有個配套吧?
But~~~連購買f下載都有問題~~~~那來的分級?
作者:
lu555
時間:
2012-12-25 12:51
酒駕強暴犯都不修法 管這APP幹嘛.....
作者:
kuoyuozin
時間:
2012-12-25 13:09
忽然覺得,立意分級是好事情!!
可是立委們還記的當初,因為七天鑑賞期的問題 告了GOOLGE 導致真正使用者的我們
想要享受使用者付費的權利都沒有。
現在還想要把那些免費的軟體 來個分級
說實在的 真的有限制級的可能早就已經收費了!!
哪會讓你免費得到.................除非佛心來的
作者:
cformula
時間:
2012-12-25 13:35
管不了的啦...網路散佈的速度比你們管理效率還快..
要錢的APP都可以變免費或解鎖了,官員想在管理這個市場,不可能。
論壇散播,還是其他私人市場,要得到流行的APP太容易了...,還要提分齡限制,怎麼管,每個Android系統硬體上貼自己的身份標籤嗎,別說笑了...
作者:
tom10127
時間:
2012-12-25 18:34
這種東西防不勝防
網路上到處都是程式可以抓
幹嘛一定要去play抓?
立委關心?
我看是在作秀吧
作者:
aronkent
時間:
2012-12-26 10:17
唉唉~
我覺得初衷是好的,但是他們的腦袋似乎沒辦法好好想XD
要手機買來註冊,輸入年齡,才有辦法分級吧。
因為這樣才有辦法便是用戶。
或者是像上18+網站,有警語。
但是以上,只要用樹隨便輸入,或是點確認,還不是做表面功夫
作者:
jaytz1943
時間:
2012-12-26 10:43
委員們別再做脫褲子放屁的事情,你當庭拿出脫衣影片的行為,基本上不代表一個6歲小孩會跟你一樣,而且現在教育已經很開放了,應該管好的是你家的小孩而不是別人的創意吧,只會做這種事請還敢領人名民納稅錢
作者:
tablet
時間:
2012-12-26 17:38
再這樣去我看連PLAU商店都要退出台灣市場了
可以請你們別管那麼多
請拯救好台灣的經濟好嗎???
難道立委都在玩手機??
作者:
sleeper
時間:
2012-12-26 21:05
當初立法規定台灣只能使用MicroUSB介面
結果iPhone5還是不理它,照樣上市照樣賣
這些狗官看到連個屁也不敢放
現在反而要來對付已經被搞到沒辦法正常付費買正版軟體的市場?
外面混蛋四處酒駕爬爬走,人民性命飽受威脅
這才是最該優先立法去管的吧!
作者:
asd8531
時間:
2012-12-26 22:42
立委叔叔你們又要A多少了呢?
作者:
hadesyeh
時間:
2012-12-27 01:51
說的簡單,作的難,APP分類分級是好事,但是,是不是真的色情氾濫?
看看那些在PLAY商店的看起來很像是色情的關聯的APP,但內容真的是色情嗎??
10之八九都是非常雞肋,甚至,必須付費才有可能的!!而這些立委口中的色情APP牠們有實際下載過嗎?
若真的有也必須找解鎖檔,但解鎖檔應該是非法的,
如果,那些立委是用解鎖檔的話,那代表他們自己知法犯法!!
PLAY商店一堆日本 韓國女生都身穿性感內衣的圖片,這樣就稱之為色情,不是不可,只是這樣的界定
是不是很怪異?
至於蔡姓立委的聖誕脫衣影片,真的是PLAY商店抓到的嗎?還是用YOUTOBE的影片?
如果是後者,那麼這位偉大的立委根本.....
軟體分級很簡單,審核也不難,但要怎樣防止未成年下載,這才是他們應該思考的方向,而不是連署簽名弄一下
軟體分級,這樣就OK了事!!
與其,把心思放在軟體分級上,倒不如認真想一下該如何有效防止未成年下載這些口中色情的APP
而不是在那裡表演一些看似很關心少年議題的表象!!
雖然,我不是認同這樣做法是對安卓趕盡殺絕畢竟軟體分級也是有好有壞!!
但是,軟體分級之後呢?
那些立委似乎沒想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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