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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林熙蕾朱孝天倚窗照案判《壹週刊》無罪 [打印本頁]

作者: nono37    時間: 2012-12-18 10:00
標題: 林熙蕾朱孝天倚窗照案判《壹週刊》無罪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林熙蕾朱孝天倚窗照案判-壹週刊-無罪-213000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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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偉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2月18日 上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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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林熙蕾與男友朱孝天的「倚窗掀簾照」5年前曝光,事後林熙蕾不滿被偷拍,控告《壹週刊》副總宋筱玲、記者吳忠維妨害祕密。最高法院昨判宋、吳無罪確定。《壹週刊》法務經理葉錫波表示,未來記者會注意拍攝角度等相關細節。
96年間,《壹週刊》記者吳忠維錄影拍攝林熙蕾與朱孝天在基湖路一處大樓10樓窗邊互動的狀況,並刊出。檢方認為周刊無故拍攝林、朱在住家內的「非公開活動」。周刊則稱,當時朱孝天自行拉開窗簾,並伸出頭、手,記者是拍攝窗簾空隙中兩人的「公開活動」。最高法院認為,兩人在窗邊的活動內容,樓下不特定人只須抬頭仰望,以肉眼便可看到,加上拍攝記者並無侵入安裝攝影器材,並無觸犯妨害祕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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