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惡人先告狀!女讓夫戴綠帽10年 反控丈夫不顧家 [打印本頁]

作者: 游幃翔    時間: 2012-12-17 19:24
標題: 惡人先告狀!女讓夫戴綠帽10年 反控丈夫不顧家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一名員警日前以帶小孩學游泳為由,藉此私下密會小三多次,妻子發現之後無法忍受要求離婚。小三事後也以丈夫曾經入獄過,而且幾乎都以貨車為家,並未盡到照顧家庭責任,甚至還控訴她父喪期間,丈夫也未回去奔喪,讓她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原以為男子行徑可惡,結果調查發現,原來是這名小三讓丈夫戴了10年的綠帽,丈夫才會以不回家「冷戰」,駁回離婚訴求。
這起案件發生在屏東縣。一名員警因為在外結識小三鄭姓女子,鄭女是有夫之婦,他常以帶小孩學游泳趁機與鄭女幽會,時間長達10年。事後員警妻子得知後訴請離婚,員警離婚後便要求鄭女也離婚好讓兩人在一起,鄭女於是便回去與丈夫「攤牌」,以他曾經入獄且都以貨車為家,連她父親過世他也不回去奔喪,讓她感到痛心,以兩人無法共同生活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
檢方原以為鄭女丈夫惡劣,於是傳喚他到庭說明。鄭女丈夫劉男表示,他從事大貨車司機工作,為了讓妻子和孩子的生活可以過得更好,他每天沒日沒夜的賺錢,平均月入10萬元,全數都交給妻子,自己才會睡在車上或公司。不料10年前她卻與一名員警交往,原本還以帶小孩學游泳替約會當掩護,後來這件事情連左鄰右舍都知道。
兒子私下還告訴他「媽媽手機有她和警察的大頭貼,甚至警察還想親媽媽」。員警的前妻也出面作證,指控前夫也出現「我也很愛你」等曖昧簡訊,但他卻辯稱是酒店小姐亂傳的。事後她查出前夫果然有小三,才會決定離婚,離婚後還在路上遇到前夫和小三在一起。法官審理後駁回鄭女離婚請求,全案可再上訴。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6%83%A1%E4%BA%BA%E5%85%88%E5%91%8A%E7%8B%80-%E5%A5%B3%E8%AE%93%E5%A4%AB%E6%88%B4%E7%B6%A0%E5%B8%BD10%E5%B9%B4-%E5%8F%8D%E6%8E%A7%E4%B8%88%E5%A4%AB%E4%B8%8D%E9%A1%A7%E5%AE%B6-030930015.html


*****其他-福利
2013.01.15 (第37波) : 當(發帖數+回帖數)>10000時發 於水族館版區
2013.01.15 (第36波) : 當(發帖數+回帖數)>10000時發 於時事新聞版區
2013.01.15 (第35波) : 當(發帖數+回帖數)>10000時發 於Android新聞版區
2012.12.28 (第34波) : 新增版區尚未決定,請已實際發帖為主
2012.12.25 (第33波) : 新增版區尚未決定,請已實際發帖為主
2012.12.21 (第32波) : 新增版區尚未決定,請已實際發帖為主
<如須查詢更多相關內容,請自行爬文>



**以上報告完畢**
如果可以的話,幫我評個分數或是送一多花給我^^
您的評分與鮮花,是我下次再發帖的原動力
謝謝~






歡迎光臨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https://apk.tw/)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