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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遭性侵羞見父母 少女竟投靠強姦犯 [打印本頁]

作者: nono37    時間: 2012-12-15 08:58
標題: 遭性侵羞見父母 少女竟投靠強姦犯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遭性侵羞見父母-少女竟投靠強姦犯-020556602.html



NOWnews – 2012年12月14日 上午10:05.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媒體報導,一名遭父親同事獸行的14歲少女,因怕傷了父母親的心、丟臉,竟投靠對她伸魔爪的惡狼。近日,廣州中院判處這名惡狼王嫌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

據報導,前年某日傍晚,剛滿14歲的少女準備接妹妹放學,在路口時,見到父親之前的同事王姓男子。這名男子當時29歲,曾到少女家中吃飯,對輟學在家的少女相當喜歡,曾向少女父親提出交往要求,此誇張行徑當然遭拒。

之後,男子便離開少女父親工作的公司。這次碰到少女後,王嫌原力邀少女到家做客,遭拒後,竟強拉少女回家並逞獸慾。

「被凌辱的事要是父母知道,他們肯定會覺得丟臉」。少女又羞又愧,卻又不知該到哪去,竟就這樣留在王嫌家。當晚又慘遭狼爪。直到隔天,少女父母才找到可憐的女兒。

案發後,男子承認所作所為,央求少女父母放他一馬。去年7月份,法院判王嫌犯強姦罪。法院認為王是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且強姦剛滿14周歲的未成年少女,應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

王嫌上訴,稱其與少女是戀愛關係,發生關係是雙方自願的,但法院認為,戀人說法查無證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案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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