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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殘單親媽 司機、公司判賠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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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游幃翔
時間:
2012-11-25 11:15
標題:
撞殘單親媽 司機、公司判賠70萬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大台北瓦斯公司總經理謝榮富,前年2月由司機以公司車搭載出門,卻擦撞到行人吳貞莉,當場看起來無大礙,不料事後吳婦得了「創傷後纖維肌痛症候群」,全身酸軟無力達全殘程度,吳婦提告求償908萬元,台北地院判決大台北瓦斯與司機陳振益應賠償70萬元。
公司願和解賠償
59歲吳婦不服判賠金額太低,已上訴高院,記者昨兩度走訪吳婦住處,吳婦都未回應;大台北瓦斯副總經理兼發言人黃朝枝昨天說,若吳婦求償金額合理,公司很願意和解賠償,但900多萬元實在太高,公司原本打算接受一審70萬元的判賠金額,不打算上訴,沒想到吳婦竟上訴,官司只好繼續打下去。
判決指出,99年2月2日上午,保全公司指派的司機陳振益,開著瓦斯公司的長官配車,載總經理謝榮富趕著出門開會,剛出公司停車場準備左轉光復北路小巷弄,不慎從穿越斑馬線的路人吳婦的右後方撞上去,吳婦倒地,司機下車察看,以為傷勢輕微,寫紙條留下姓名、電話,徵得吳婦同意就趕著離開。
事後吳婦被驗出得了纖維肌痛症,全身酸軟無力,須長期復健,醫師開診斷證明已達全殘,每月醫療費需2萬元。
吳婦原是單親家庭主婦,因為車禍而無力照顧老母與兒子,提告索償908萬元,包括工作至75歲的薪資和醫療費708萬元,以及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病因可能車禍造成
法官調查後認為,雖然吳婦外觀無明顯異常,也不是車禍當下就病發,但此病仍與車禍有關,且有醫理論據說明車禍是導致纖維肌痛症的肇因之一,瓦斯公司和司機應該負賠償責任;不過法官也認為,吳婦車禍前就已無業,薪資求償沒根據,精神賠償要求也過高,審酌後判決應賠70萬元。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6%92% ... ZWN0aW9ucw--;_yl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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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rta1289847
時間:
2012-11-25 14:36
我是覺得70萬元,太少了點,這就是多數暴力啊,
所謂的正義,就要給弱勢族群,合理的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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