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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美初判 三星侵犯蘋果4專利 [打印本頁]

作者: kaejunhsu    時間: 2012-10-26 14:39
標題: 美初判 三星侵犯蘋果4專利
自由時報-2012年10月26日 上午:04:28
〔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法官週三初裁,三星侵犯蘋果4項專利,含iPhone設計、蘋果創辦人賈伯斯共同發明的觸控螢幕技術等相關專利。ITC預訂明年2月終裁,若終裁確定三星侵權,涉及相關手機產品恐面臨被禁止輸入美國的命運。

蘋果2011年7月向ITC控告三星Captivate、Transform、Fascinate智慧手機與Galaxy平板電腦侵犯蘋果7項專利,蘋果在審理過程中已撤銷其中一項專利。

ITC法官彭德(Thomas Pender)週三公布的初裁結果認定,三星侵犯其中4項專利,另外2項則不構成侵權。

對此,三星發言人聲明上述裁定恐導致消費者選擇範圍縮小與產品價格上漲,三星將繼續採取適當措施提供美國消費者創新產品,蘋果則未予回應。

三星被認定侵權的4項專利中,兩項涉及iPhone設計,包括扁平正面與上下寬邊造型、螢幕上方的菱形喇叭開口;另一項為賈伯斯與蘋果iOS軟體主管共同發明的多點觸控功能技術,可協助辨認使用者目的,目前正由美國專利商標辦公室審核;最後一項為功能操作時的螢幕顯示清晰畫面技術。

這是蘋果今年在美國專利官司二度獲勝。今年8月,三星亦被美國加州陪審團裁決故意侵犯蘋果專利,需賠償10.5億美元,目前正上訴中。但在美國以外專利官司,三星則多次打敗蘋果獲得勝訴,最新一起為荷蘭法院週三稍早判決蘋果敗訴,三星產品並未侵犯蘋果多點觸控技術專利。

彭德的初裁將送交ITC委員會複審,ITC訂於明年2月25日前完成全體委員會最終審查。若審查通過,ITC可下令禁止侵權產品輸美,但美國總統若基於公益理由,仍有權可予駁回。

作者: ilwu    時間: 2012-10-26 15:36
蘋果真是後繼無力了,
靠打官司來佔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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