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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底兩次禁訂場90天 康文署6建議改善 租場制 明報- 1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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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yee108
時間:
2012-10-25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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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底兩次禁訂場90天 康文署6建議改善 租場制 明報- 16小時前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日前揭發康文署體 育設施租場制度不善,令市民被迫向炒家租貴 場。康文署昨日發表諮詢文件倡六大建議(見 表),包括將現行預訂期由30天前縮短至10 天;訂立不取場罰則;針對炒風最嚴重的場 地,更擬取消足球場的「執雞」安排,令炒家 無法以不取場的手法佔用場地。不過,體育界 人士擔心措施會影響團體用場,建議政府同時 改善取場彈性。
根據現行規例,若康體設施在開場10分鐘後, 租用人仍未取場,可予其他使用者登記免費使 用,直至原租人抵達後交還場地使用權。申訴 專員公署的資料卻顯示,其中天然草地足球場 及人造草足球場,有27%及32%被「執雞」的 時段疑被炒場。
取消足球場「執雞」 10天前訂場
面對批評,康文署昨日發表諮詢文件,提出六 大改善措施。康文署認同足球場「執雞」情况 不尋常及有濫用之嫌,但公署建議執雞亦須收 費,並向原租人退款,容易惹來爭拗也難以審 批,遂認為可先試行取消足球場的執雞安排, 相信可減少濫用。
同時,個人預訂期限將由30天前縮短至10天 前,減少炒家覓得買家時間,並建議繁忙時間 將同一場地預訂限時改為所有場地同一類設施 只可租用兩節,而非繁忙時間維持每天同一場 地同一類設施限租4 小時。若個人在30日內有 兩次不取場的紀錄,可暫時取消其預訂陸上收 費康樂設施的資格90天,違規轉讓場紙者則停 租180天。
另外,康文署正檢討團體預訂安排,包括增設 黃金時間預訂配額、縮短現行取消預訂的40天 通知期、改善以有限公司登記的3個月優先預 訂安排及加重不取場罰則。而惡劣天氣補場安 排,建議由60天內更改至20天或以內;並會在 2014 年第二季重新以身分證登記現時逾76萬 名「康體通」用戶。署方昨日起至12月18日諮 詢公眾,料新措施可於明年至14/15年度分階 段實行。
李健和憂影響團體用場
前香港足球先生兼教練李健和表示,贊成禁止 個人名義租用場地執雞,但認為康文署目前嚴 格執行場紙制度,要求租場者須每次現身取 場,對不少學校及團體造成不便;如學校的租 場者多為校長或教師,未必每次可出席,惟作 為中小學隊教練的他卻不能取場,被迫與同學 等候10 分鐘「執雞」。若日後撤銷足球場的 「執雞」安排,又不改善團體取場彈性,將影 響團體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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