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第二次啊,時間已經過去幾個月了
就在在整整的一年之前
我已經按捺不住自己那顆躁動的心了
已經積蓄了很久的力量仿佛就要爆發出來一樣
初生牛犢一般,瘋子一樣的往前沖
理所應當的,這張無準備之戰我是慘敗了
接連幾十次的面試失敗加上花光了所有的盤纏
最後淪落到跑到夜店裡跑場唱歌賺錢
渾渾噩噩的幾個月,就這麼渾渾噩噩的過去了
最後我實在是受不了自己了
不得不把自己鎖在小小的出租屋內
思考著自己爲什麽會變成這樣
學會了吸大麻,學會了戴上面具示人,學會了交際應酬,甚至嘗試了自己以前根本不敢想像的東西
躲在自己的角落里,不敢出門,也害怕出門
最孤單的時候,我在想,爲什麽上天對我這麼的不公?
爲什麽在我幹勁最足的時候潑我一頭的冷水?
我不敢回家,不敢見到父母失望的臉,也不敢面對街裡街坊對我的噓寒問暖
我知道,我不配擁有這些或者承受這些
戴上了演出賺來的最貴的東西,一個耳機,舒爾535
任聽著阿姆在我耳邊唱著那折磨人的歌詞
"Have you ever loved someone so much you'd give an arm for
Not the expression,no,literally give an arm for "
“你有愛過一個人愛的可以犧牲你的一切嗎?
不是比喻 不 而是真的要犧牲掉自己的一切”